第1种观点: 法律分析:我国法定的主刑主要分为以下五类,分别是: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死刑。1、管制。管制是最轻的主刑,是我国独创的一种刑罚。对于罪行较轻,应当判刑但又不必关押的犯罪分子,适用管制,可以减轻国家负担。2、拘役。是剥夺犯罪分子的短期自由,就近实行劳动改造的刑罚方法。它是介于管制与有期徒刑之间的主刑,主要适用于罪行较轻,需要短期关押的犯罪分子。3、有期徒刑。是剥夺犯罪分子一定期限的人身自由,并强制劳动改造的刑罚方法。它是我国刑罚中适用最广泛的一种刑罚方法,适用面宽,机动性大。4、无期徒刑。它是仅次于死刑的一种严厉刑罚方法,对于那些不必判处死刑,但判处有期徒刑又较轻的罪犯,适用于判处无期徒刑。5、死刑。它是剥夺犯罪分子生命的一种刑罚方法,是最为严厉的方法。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三十三条 主刑种类:主刑的种类如下:(一)管制;(二)拘役;(三)有期徒刑;(四)无期徒刑;(五)死刑。
第2种观点: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主刑包括如下:1、管制;2、拘役;3、有期徒刑;4、无期徒刑和死刑。《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是为了惩罚犯罪,保护人民,根据宪法,结合我国同犯罪作斗争的具体经验及实际情况,制定的法律。刑法的任务,是用刑罚同一切犯罪行为作斗争,以保卫国家安全,保卫人民民主专政的政权和社会主义制度,保护国有财产和劳动群众集体所有的财产,保护公民私人所有的财产,保护公民的人身权利、民主权利和其他权利,维护社会秩序、经济秩序,保障社会主义建设事业的顺利进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由中华人民共和国第五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于1979年7月1日通过,自1980年1月1日起施行。最新修订是由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八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于1997年3月14日修订,自1997年10月1日起施行。2020年12月26日,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四次会议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十一)》,自2021年3月1日起施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十三条 【主刑种类】主刑的种类如下:(一)管制;(二)拘役;(三)有期徒刑;(四)无期徒刑;(五)死刑。第三十四条 【附加刑种类】附加刑的种类如下:(一)罚金;(二)剥夺政治权利;(三)没收财产。附加刑也可以独立适用。第三十二条 【主刑和附加刑】刑罚分为主刑和附加刑。第一条 【立法宗旨】为了惩罚犯罪,保护人民,根据宪法,结合我国同犯罪作斗争的具体经验及实际情况,制定本法。
第3种观点: 法律分析:刑罚的种类有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死刑、罚金、剥夺政治权利、没收财产等等。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十二条 刑罚分为主刑和附加刑。第三十三条 主刑的种类如下:(一)管制;(二)拘役;(三)有期徒刑;(四)无期徒刑;(五)死刑。第三十四条 附加刑的种类如下:(一)罚金;(二)剥夺政治权利;(三)没收财产。附加刑也可以独立适用。第三十五条 对于犯罪的外国人,可以独立适用或者附加适用驱逐出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