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种观点: 法律分析:北京市公安局法医检验鉴定中心,地址在海淀区龙岗路1号,邮编:100083。法医中心负责对刑事、治安、交通等各类案件中涉及人身伤亡的现场勘查、尸体检验、活体检验、损伤鉴定、伤残评定、亲子鉴定、物证检验、毒物检验鉴定和毒品鉴定等项技术工作。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第四条 国家采取辅助方法和扶持措施,对残疾人给予特别扶助,减轻或者消除残疾影响和外界障碍,保障残疾人权利的实现。第六条 国家采取措施,保障残疾人依照法律规定,通过各种途径和形式,管理国家事务,管理经济和文化事业,管理社会事务。制定法律、法规、规章和公共政策,对涉及残疾人权益和残疾人事业的重大问题,应当听取残疾人和残疾人组织的意见。残疾人和残疾人组织有权向各级国家机关提出残疾人权益保障、残疾人事业发展等方面的意见和建议。第八条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及其地方组织,代表残疾人的共同利益,维护残疾人的合法权益,团结教育残疾人,为残疾人服务。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及其地方组织依照法律、法规、章程或者接受政府委托,开展残疾人工作,动员社会力量,发展残疾人事业。
第3种观点: 法律分析:司法鉴定资格是指给委托人做司法鉴定的人员必须要有鉴定职业证书。在已实施司法鉴定人职业资格制度的领域内,未取得相应司法鉴定执业证书的人员不得从事相应的司法鉴定活动。在已实施司法鉴定人职业资格制度的领域外,受司法机关、仲裁机构或其他组织等委托,临时聘请从事特定事项的司法鉴定人员为专聘司法鉴定人。专聘司法鉴定人在接受临时性委托从事司法鉴定时,所享有的权利和承担的义务参照实施职业资格制度领域内的司法鉴定人的规定执行。法律依据:《司法鉴定程序通则》 第十四条 司法鉴定机构应当对委托鉴定事项、鉴定材料等进行审查。对属于本机构司法鉴定业务范围,鉴定用途合法,提供的鉴定材料能够满足鉴定需要的,应当受理。对于鉴定材料不完整、不充分,不能满足鉴定需要的,司法鉴定机构可以要求委托人补充;经补充后能够满足鉴定需要的,应当受理。第二十八条 司法鉴定机构应当自司法鉴定委托书生效之日起三十个工作日内完成鉴定。鉴定事项涉及复杂、疑难、特殊技术问题或者鉴定过程需要较长时间的,经本机构负责人批准,完成鉴定的时限可以延长,延长时限一般不得超过三十个工作日。鉴定时限延长的,应当及时告知委托人。司法鉴定机构与委托人对鉴定时限另有约定的,从其约定。在鉴定过程中补充或者重新提取鉴定材料所需的时间,不计入鉴定时限。
第1种观点: 北京市司法鉴定资格是必须要经过司法行政机关的审核,并且登记,取得相关的鉴定人员执业证。司法鉴定机构:经过司法行政机关审核登记并取得《司法鉴定许可证》,从事司法鉴定业务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司法鉴定人:经过司法行政机关审核登记并取得《司法鉴定人执业证》,从事司法鉴定业务的人员。司法鉴定人员:直接参加司法鉴定活动的司法鉴定人和技术辅助人员。授权签字人:由司法鉴定机构负责人指定,熟悉资质认定规定,经资质认定考核合格,负责授权范围内司法鉴定文书签发的司法鉴定人。质量负责人:由司法鉴定机构负责人任命,负责管理体系的建立、实施和持续改进的人员。技术管理者:由司法鉴定机构负责人任命的一人或者多人,负责机构的技术运作并提供相应资源。鉴定材料:包括检材和鉴定资料。检材是指与鉴定事项有关的生物检材和非生物检材;鉴定资料是指存在于各种载体上与鉴定事项有关的记录。分支机构:是指司法鉴定机构依法设立的分部,该分部应当具有独立的办公场所、资金、人员、设备并经省级司法行政机关审核登记,司法鉴定机构承担其分部执业活动的法律责任。外部信息:指可能被司法鉴定机构作为鉴定依据的外部检测、检查或者其他与鉴定相关的信息。一、司法鉴定的鉴定原则是什么司法鉴定合法性原则,是指司法鉴定活动必须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它是评断鉴定过程与结果是否合法和鉴定结论是否具备证据效力的前提。这一原则在立法和鉴定过程中主要体现为:鉴定主体合法;鉴定材料合法;鉴定程序合法;鉴定步骤、方法、标准合法;鉴定结果合法五个方面。1、司法鉴定机构必须是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定,经过省级以上司法机关审批,取得司法鉴定实施权的法定鉴定机构,或按规定程序委托的特定鉴定机构。司法鉴定人必须是具备规定的条件,获得司法鉴定人职业资格的执业许可证的自然人。2、司法鉴定材料主要是指鉴定对象及其作为被比较的样本(样品)。鉴定对象必须是法律规定的案件中的专门性问题,法律未作规定的专门性问题不能作为司法鉴定对象。如我国现阶段对司法心理测定(俗称测谎)、气味鉴别(警犬鉴定)等尚未作为法定鉴定对象,其鉴定结论不能作为证据。而且鉴定材料的来源(含提取、保存、运送、监督等)必须符合相关法律规定的要求。3、鉴定程序合法性,包括司法鉴定的提请、决定与委托、受理、实施、补充鉴定、重新鉴定、专家共同鉴定等各个环节上必须符合诉讼法和其他相关法律法规和部门规章的规定。4、鉴定的步骤、方法应当是经过法律确认的、有效的,鉴定标准要符合国家法定标准或部门(行业)标准。5、鉴定结果的合法性,主要表现为司法鉴定文书的合法性。鉴定文书必须具备法律规定的文书格式和必备的各项内容,鉴定结论必须符合证据要求和法律规范。在我们的现实生活中,出现的司法鉴定资格是非常的重要的,如果没有鉴定资格,但是却从事了司法鉴定工作的话,是属于一种违法的行为,同时对于所出具的司法鉴定意见书也是不能够采纳的。所以必须要审查一下所选取的司法鉴定机构是否有司法鉴定资质。
第2种观点: 法律分析:北京市公安局法医检验鉴定中心,地址在海淀区龙岗路1号,邮编:100083。法医中心负责对刑事、治安、交通等各类案件中涉及人身伤亡的现场勘查、尸体检验、活体检验、损伤鉴定、伤残评定、亲子鉴定、物证检验、毒物检验鉴定和毒品鉴定等项技术工作。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第四条 国家采取辅助方法和扶持措施,对残疾人给予特别扶助,减轻或者消除残疾影响和外界障碍,保障残疾人权利的实现。第六条 国家采取措施,保障残疾人依照法律规定,通过各种途径和形式,管理国家事务,管理经济和文化事业,管理社会事务。制定法律、法规、规章和公共政策,对涉及残疾人权益和残疾人事业的重大问题,应当听取残疾人和残疾人组织的意见。残疾人和残疾人组织有权向各级国家机关提出残疾人权益保障、残疾人事业发展等方面的意见和建议。第八条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及其地方组织,代表残疾人的共同利益,维护残疾人的合法权益,团结教育残疾人,为残疾人服务。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及其地方组织依照法律、法规、章程或者接受政府委托,开展残疾人工作,动员社会力量,发展残疾人事业。
第3种观点: 法律主观:1、 司法鉴定机构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司法鉴定管理问题的决定》第二条规定,国家对从事下列司法鉴定业务的鉴定机构实行登记管理制度: (1)法医类鉴定; (2)物证类鉴定; (3)声像资料鉴定; (4)根据诉讼需要由国务院司法行政部门商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确定的其他应当对鉴定人和鉴定机构实行登记管理的鉴定事项。 2、公安机关的鉴定机构 《公安机关鉴定机构登记管理办法》第二条:“本办法所称公安机关鉴定机构(以下简称鉴定机构),是指公安机关及其所属的科研机构、院校、医院和专业技术协会等依法设立并开展鉴定工作的组织。” 3、检察机关的鉴定机构 《人民检察院鉴定机构登记管理办法》第二条:“本办法所称鉴定机构,是指在人民检察院设立的,取得鉴定机构资格并开展鉴定工作的部门。” 4、省级人民政府指定的医院 《 刑事诉讼法 》第一百二十条第二款,“对人身伤害的医学鉴定有争议需要重新鉴定或者对精神病的医学鉴定,由省级人民政府指定的医院进行。” 5、价格事务所 根据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制定的《涉案物品价格鉴定分级管理实施办法》,对涉案物品进行价格鉴定的机构是国务院和地方政府设立的价格事务所。法律客观:《司法鉴定程序通则》第二条 司法鉴定是指在诉讼活动中鉴定人运用科学技术或者专门知识对诉讼涉及的专门性问题进行鉴别和判断并提供鉴定意见的活动。司法鉴定程序是指司法鉴定机构和司法鉴定人进行司法鉴定活动的方式、步骤以及相关规则的总称。 《司法鉴定程序通则》第四条 司法鉴定机构和司法鉴定人进行司法鉴定活动,应当遵守法律、法规、规章,遵守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尊重科学,遵守技术操作规范。
第1种观点: 为了规范司法鉴定收费行为,维护委托人和司法鉴定机构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和《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司法鉴定管理问题的决定》等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司法鉴定收费是指司法鉴定机构依法接受委托,在诉讼活动中运用科学技术或者专门知识对诉讼涉及的专门性问题进行鉴别和判断并提供鉴定意见,由司法鉴定机构向委托人收取服务费用的行为。省级价格主管部门会同同级司法行政部门结合当地实际情况,参照法医、物证、声像资料类司法鉴定收费标准基准价制定具体收费标准,或者在法医、物证、声像资料类司法鉴定收费标准基准价的基础上制定浮动幅度。在《司法鉴定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基准价(试行)》以外,新增的法医、物证、声像资料类司法鉴定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由省级价格主管部门会同同级司法行政部门制定;国务院价格主管部门会同同级司法行政部门根据各地新增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的情况,适时制定全国统一的司法鉴定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基准价。法医、物证、声像资料类以外的司法鉴定收费,由省级价格主管部门会同同级司法行政部门根据当地实际情况确定价格管理形式和管理权限。国务院价格主管部门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涉及财产案件的司法鉴定收费,根据诉讼标的和鉴定标的两者中的较小值,按照标的额比例分段累计收取。具体比例如下:(一)不超过10万元的,按照本办法附件中所列收费标准执行;(二)超过10万元至50万元的部分,按照1%收取;(三)超过50万元至100万元的部分,按照0.8%收取;(四)超过100万元至200万元的部分,按照0.6%收取;(五)超过200万元至500万元的部分,按照0.4%收取;(六)超过500万元至1000万元的部分,按照0.2%收取;(七)超过1000万元的部分,按照0.1%收取。对于标的额较大的,可由省级价格主管部门会同同级司法行政部门根据当地实际情况制定司法鉴定收费金额上限。本条第一款所称涉及财产案件的司法鉴定收费,只适用于司法鉴定中物证类的文书鉴定和痕迹鉴定中的手印鉴定,不适用于其他鉴定。以上是关于北京司法鉴定所鉴定需要收费吗的相关解答。
第2种观点: 一、司法鉴定中心收费标准是什么1、司法鉴定中心收费标准如下:(1)不超过10万元按照附件所列收费标准执行;(2)超过10万元至50万元的部分按照1%收取;(3)超过50万元至100万元的部分按照0.8%收取;(4)超过100万元至200万元的部分按照0.6%收取;(5)超过200万元至500万元的部分按照0.4%收取;(6)超过500万元至1000万元的部分按照0.2%收取;(7)超过1000万元的部分按照0.1%收取。2、法律依据:《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第十二条 诉讼过程中因鉴定、公告、勘验、翻译、评估、拍卖、变卖、仓储、保管、运输、船舶监管等发生的依法应当由当事人负担的费用,人民法院根据谁主张、谁负担的原则,决定由当事人直接支付给有关机构或者单位,人民法院不得代收代付。人民法院依照民事诉讼法第十一条第三款规定提供当地民族通用语言、文字翻译的,不收取费用。二、司法鉴定中心归哪个部门管理司法鉴定是司法局的管辖范围。委托人委托鉴定的,应当向司法鉴定机构提供真实、完整、充分的鉴定材料。司法鉴定机构和司法鉴定人进行司法鉴定活动,应当遵守法律、法规、规章,遵守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尊重科学,遵守技术操作规范。
第3种观点: 一、法医临床鉴定收费标准中未含医疗机构检验检查项目费用,医疗机构检验检查项目按现行医疗服务收费标准另行收费损伤程度鉴定人300-600交通事故伤残评定人300-600劳动能力、评残鉴定人400-800行为能力鉴定人800-1000活体年龄鉴定人400-800损伤与疾病关系鉴定人600-1000男性性功能鉴定人500-800医疗纠纷司法鉴定件2000-3000活体检验照相人50-80二、法医病理鉴定毒物分析按法医毒物鉴定另行收费(一)尸体检验鉴定尸体检验鉴定具500-1000传染病、放射性及腐败尸体加收30%开棺验尸鉴定具不超过4000(二)死亡鉴定全检2500死亡原因鉴定具不超过1000死亡方式鉴定具不超过1000死亡时间鉴定具不超过1000(三)致伤(死)物认定件不超过1000(四)生前伤与死后伤鉴定件不超过1000(五)死后个体识别具1000-2000(六)组织病理学鉴定件1000-2000腐败脏器加收30%(七)溺死硅藻检验件1000-2000腐败脏器加收30%(八)尸体检验照相具20-100(九)尸体检验录像盘100三、法医物证鉴定(一)个人识别鉴定ABO血型一份检材100-150腐败、硬组织加收30%DNA检验一份检材1000-1200腐败、硬组织加收30%(二)亲权鉴定(DNA)标准亲权鉴定(父、母有一方确定)一份检材1000-1200腐败、硬组织加收30%双亲皆疑亲权鉴定(父母均不确定)一份检材1200-1500腐败、硬组织加收30%单亲鉴定(父、母与孩子)一份检材1500-1800腐败、硬组织加收30%(三)隔代亲权鉴定(祖孙、兄弟姐妹同胞)一份检材2000-2400(四)性别鉴定一份检材800-100(五)种族和种属鉴定一份检材2000-2500四、毒物鉴定法医毒物鉴定全检1000-2000定性毒物分析鉴定一份检材/项600-800定量毒物分析鉴定一份检材/项800-1000不明方向毒物鉴定一份检材/项600-800五、法医精神病鉴定法医精神病鉴定人次800-1000智商测验人次100艾森克人格测验人次80卡特尔人格测验人次100精神症状自评量表测查人次80韦氏成人智力测验人次100抑郁症状自评表测查人次30焦虑症状自评量表测查人次30六、建筑工程质量司法鉴定(含房屋安全司法鉴定)200m2以下元/m220最低不低于2000元200m2以上500m2以下元/m218500m2以上1000m2以下元/m2151000m2以上元/m210七、建筑工程造价司法鉴定委托鉴定工程造价百分比鉴定造价在500万元及以下的部分1%最低不低于3000元鉴定造价在500万元及以上的部分0.8%单独安装工程鉴定造价在100万元及以下的部分1.5%鉴定造价在100万元及以上的部分1%单独计价鉴定造价0.6%八、司法会计鉴定委托鉴定范围涉及金额费率50(含50)万元以下部分2%最低不低于2000元50-100(含100)万元部分1.5%100-500(含500)万元部分1.0%500-1000(含1000)万元部分0.5%1000-5千(含5千)万元部分0.2%500-1万(含1万)万元部分0.1%10000万元以上部分0.08%九、资产评估司法鉴定委托鉴定范围涉及金额费率10万元以下部分2%最低收费不低于2000元10-100(含100)万元部分1.5%100-500(含500)万元部分1.0%500-1千(含1千)万元部分0.5%1千-5千(含5千)万元部分0.2%500-1万(含1万)万元部分0.1%10000万元以上部分0.08%十、产品质量司法鉴定1万元以下500元1-104%10-503.5%50-1003%100-2002%>2001%十一、痕迹司法鉴定手印元/每次300-500含多枚、发现、提取、固定足迹元/每次500-800含多枚、发现、提取、固定工具痕迹元/每次300-500含多枚、发现、提取、固定、实验枪弹痕迹元/每支300-500含多枚、发现、提取、固定、实验车辆痕迹元/次800-1000含发现、提取、固定、实验、器材其它痕迹元/次不超过800十二、文书司法鉴定一般书写检材元/每份300疑难书写检材元/每份300-500非正常书写工具、载体、伪装、难度、污损。每案最高收费不超过1500元。印刷文件元/每份300印刷工具的检验、实验。每案最高收费不超过5000元。印章印文每枚500电子印章、变形印章、清楚度。每度最高收费不超过2000元。书写时间每个100-300微量物证检验。十三、计算机司法鉴定计算机网络、电子电气、综合布线等工程工程造价在1000万元以上0.5%每项最低起点3000元工程造价在100-1000万元1%工程造价在100万元以下2%利用计算机涉嫌犯罪5000-10000计算机网络系统协商收费计算机软件适用性鉴定协商收费十四、林业司法鉴定林木种苗品种、价值、年龄司法鉴定元/批次1500-4000现场检验野生动物司法鉴定元/次800-1500现场检验珍稀植物司法鉴定元/次500-1000现场检验森林火灾、林地资源等司法鉴定由双方协商收费十五、其它因矿山开采等引起的地面塌陷、地面建筑物损害等引起的司法鉴定业务由双协商收费。
第1种观点: 为了规范司法鉴定收费行为,维护委托人和司法鉴定机构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和《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司法鉴定管理问题的决定》等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司法鉴定收费是指司法鉴定机构依法接受委托,在诉讼活动中运用科学技术或者专门知识对诉讼涉及的专门性问题进行鉴别和判断并提供鉴定意见,由司法鉴定机构向委托人收取服务费用的行为。省级价格主管部门会同同级司法行政部门结合当地实际情况,参照法医、物证、声像资料类司法鉴定收费标准基准价制定具体收费标准,或者在法医、物证、声像资料类司法鉴定收费标准基准价的基础上制定浮动幅度。在《司法鉴定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基准价(试行)》以外,新增的法医、物证、声像资料类司法鉴定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由省级价格主管部门会同同级司法行政部门制定;国务院价格主管部门会同同级司法行政部门根据各地新增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的情况,适时制定全国统一的司法鉴定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基准价。法医、物证、声像资料类以外的司法鉴定收费,由省级价格主管部门会同同级司法行政部门根据当地实际情况确定价格管理形式和管理权限。国务院价格主管部门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涉及财产案件的司法鉴定收费,根据诉讼标的和鉴定标的两者中的较小值,按照标的额比例分段累计收取。具体比例如下:(一)不超过10万元的,按照本办法附件中所列收费标准执行;(二)超过10万元至50万元的部分,按照1%收取;(三)超过50万元至100万元的部分,按照0.8%收取;(四)超过100万元至200万元的部分,按照0.6%收取;(五)超过200万元至500万元的部分,按照0.4%收取;(六)超过500万元至1000万元的部分,按照0.2%收取;(七)超过1000万元的部分,按照0.1%收取。对于标的额较大的,可由省级价格主管部门会同同级司法行政部门根据当地实际情况制定司法鉴定收费金额上限。本条第一款所称涉及财产案件的司法鉴定收费,只适用于司法鉴定中物证类的文书鉴定和痕迹鉴定中的手印鉴定,不适用于其他鉴定。以上是关于北京司法鉴定所鉴定需要收费吗的相关解答。
第2种观点: 法律分析:司法鉴定是收费的。司法鉴定的种类的有很多,并且每一样的价格都不大相似法律依据:《司法鉴定程序通则》 第十四条 司法鉴定机构应当对委托鉴定事项、鉴定材料等进行审查。对属于本机构司法鉴定业务范围,鉴定用途合法,提供的鉴定材料能够满足鉴定需要的,应当受理。对于鉴定材料不完整、不充分,不能满足鉴定需要的,司法鉴定机构可以要求委托人补充补充后能够满足鉴定需要的,应当受理。第二十八条 司法鉴定机构应当自司法鉴定委托书生效之日起三十个工作日内完成鉴定。鉴定事项涉及复杂、疑难、特殊技术问题或者鉴定过程需要较长时间的,经本机构负责人批准,完成鉴定的时限可以延长,延长时限一般不得超过三十个工作日。鉴定时限延长的,应当及时告知委托人。司法鉴定机构与委托人对鉴定时限另有约定的,从其约定。在鉴定过程中补充或者重新提取鉴定材料所需的时间,不计入鉴定时限。
第3种观点: 一、法医临床鉴定收费标准中未含医疗机构检验检查项目费用,医疗机构检验检查项目按现行医疗服务收费标准另行收费损伤程度鉴定人300-600交通事故伤残评定人300-600劳动能力、评残鉴定人400-800行为能力鉴定人800-1000活体年龄鉴定人400-800损伤与疾病关系鉴定人600-1000男性性功能鉴定人500-800医疗纠纷司法鉴定件2000-3000活体检验照相人50-80二、法医病理鉴定毒物分析按法医毒物鉴定另行收费(一)尸体检验鉴定尸体检验鉴定具500-1000传染病、放射性及腐败尸体加收30%开棺验尸鉴定具不超过4000(二)死亡鉴定全检2500死亡原因鉴定具不超过1000死亡方式鉴定具不超过1000死亡时间鉴定具不超过1000(三)致伤(死)物认定件不超过1000(四)生前伤与死后伤鉴定件不超过1000(五)死后个体识别具1000-2000(六)组织病理学鉴定件1000-2000腐败脏器加收30%(七)溺死硅藻检验件1000-2000腐败脏器加收30%(八)尸体检验照相具20-100(九)尸体检验录像盘100三、法医物证鉴定(一)个人识别鉴定ABO血型一份检材100-150腐败、硬组织加收30%DNA检验一份检材1000-1200腐败、硬组织加收30%(二)亲权鉴定(DNA)标准亲权鉴定(父、母有一方确定)一份检材1000-1200腐败、硬组织加收30%双亲皆疑亲权鉴定(父母均不确定)一份检材1200-1500腐败、硬组织加收30%单亲鉴定(父、母与孩子)一份检材1500-1800腐败、硬组织加收30%(三)隔代亲权鉴定(祖孙、兄弟姐妹同胞)一份检材2000-2400(四)性别鉴定一份检材800-100(五)种族和种属鉴定一份检材2000-2500四、毒物鉴定法医毒物鉴定全检1000-2000定性毒物分析鉴定一份检材/项600-800定量毒物分析鉴定一份检材/项800-1000不明方向毒物鉴定一份检材/项600-800五、法医精神病鉴定法医精神病鉴定人次800-1000智商测验人次100艾森克人格测验人次80卡特尔人格测验人次100精神症状自评量表测查人次80韦氏成人智力测验人次100抑郁症状自评表测查人次30焦虑症状自评量表测查人次30六、建筑工程质量司法鉴定(含房屋安全司法鉴定)200m2以下元/m220最低不低于2000元200m2以上500m2以下元/m218500m2以上1000m2以下元/m2151000m2以上元/m210七、建筑工程造价司法鉴定委托鉴定工程造价百分比鉴定造价在500万元及以下的部分1%最低不低于3000元鉴定造价在500万元及以上的部分0.8%单独安装工程鉴定造价在100万元及以下的部分1.5%鉴定造价在100万元及以上的部分1%单独计价鉴定造价0.6%八、司法会计鉴定委托鉴定范围涉及金额费率50(含50)万元以下部分2%最低不低于2000元50-100(含100)万元部分1.5%100-500(含500)万元部分1.0%500-1000(含1000)万元部分0.5%1000-5千(含5千)万元部分0.2%500-1万(含1万)万元部分0.1%10000万元以上部分0.08%九、资产评估司法鉴定委托鉴定范围涉及金额费率10万元以下部分2%最低收费不低于2000元10-100(含100)万元部分1.5%100-500(含500)万元部分1.0%500-1千(含1千)万元部分0.5%1千-5千(含5千)万元部分0.2%500-1万(含1万)万元部分0.1%10000万元以上部分0.08%十、产品质量司法鉴定1万元以下500元1-104%10-503.5%50-1003%100-2002%>2001%十一、痕迹司法鉴定手印元/每次300-500含多枚、发现、提取、固定足迹元/每次500-800含多枚、发现、提取、固定工具痕迹元/每次300-500含多枚、发现、提取、固定、实验枪弹痕迹元/每支300-500含多枚、发现、提取、固定、实验车辆痕迹元/次800-1000含发现、提取、固定、实验、器材其它痕迹元/次不超过800十二、文书司法鉴定一般书写检材元/每份300疑难书写检材元/每份300-500非正常书写工具、载体、伪装、难度、污损。每案最高收费不超过1500元。印刷文件元/每份300印刷工具的检验、实验。每案最高收费不超过5000元。印章印文每枚500电子印章、变形印章、清楚度。每度最高收费不超过2000元。书写时间每个100-300微量物证检验。十三、计算机司法鉴定计算机网络、电子电气、综合布线等工程工程造价在1000万元以上0.5%每项最低起点3000元工程造价在100-1000万元1%工程造价在100万元以下2%利用计算机涉嫌犯罪5000-10000计算机网络系统协商收费计算机软件适用性鉴定协商收费十四、林业司法鉴定林木种苗品种、价值、年龄司法鉴定元/批次1500-4000现场检验野生动物司法鉴定元/次800-1500现场检验珍稀植物司法鉴定元/次500-1000现场检验森林火灾、林地资源等司法鉴定由双方协商收费十五、其它因矿山开采等引起的地面塌陷、地面建筑物损害等引起的司法鉴定业务由双协商收费。
第1种观点: 1、如果是属于刑事案件,那么有相关的刑侦部门(检察院鉴定中心、公安机关做出的鉴定)做出的鉴定。法院予以认可!2、如果属于民事案件,那么由司法鉴定中心或者是法院的鉴定中心进行鉴定的证据予以认可!3、如果是笔记那么南京师范大学司法鉴定中心是全国公认的笔迹鉴定中心。4、如果是工伤还可以以劳动局指定的鉴定中心。法院会酌情予以采纳!5、南京共有四家司法鉴定机构可以做伤残鉴定,南医科大学鉴定所、人民医院鉴定所、东南鉴定所和金陵鉴定所。但是伤残的鉴定基本都是由法院指定的一、医疗损害司法鉴定的程序建议如初步认为医院存在过错,先起诉后鉴定。鉴定的程序是:1、起诉时,提交《司法鉴定申请书》,内容一般包括2、医疗行为是否存在过错;3、医疗行为与损害后果(写明具体的损害后果)之间是否存在因果关系;4、若存在因果关系,医疗行为参与度(因果关系比例)是多少;另外,必要时,还要一并做伤残等级评定、护理依赖鉴定等。5、在法院主持下,双方协商确定鉴定机构,若协商不成,抽签决定鉴定机构。6、核对司法鉴定的材料(主要是病历)7、写出司法鉴定陈述意见(患方主要写明医院存在的过错、医疗行为与损害后果之间存在因果关系的观点及证据)8、参加司法鉴定的听证程序(类似法院开庭程序)。9、等待司法鉴定结果。二、申请医疗司法鉴定要注意什么(一)司法鉴定的时效1、司法鉴定应当在诉讼后提出;2、司法鉴定必须在法院规定的举证期限内提出,一般的举证期限为法院首次开庭前,时间为一个月左右,视具体的案件稍有差异。(二)司法鉴定费的缴付1、申请人提起司法鉴定的,费用由申请人缴付;2、法院依职权委托司法鉴定的,由法院确定费用缴付人。(三)医疗纠纷司法鉴定程序1、审查鉴定委托书、送检资料材料等;2、举行听证会;3、鉴定人进行鉴定,必要时组织专家讨论;4、出具鉴定文书。
第2种观点: 法院认可的鉴定机构如下:1、如果是属于刑事案件,那么有相关的刑侦部门检察院鉴定中心、公安机关做出的鉴定做出的鉴定。法院予以认可;2、如果属于民事案件,那么由司法鉴定中心或者是法院的鉴定中心进行鉴定的证据予以认可;3、如果是笔记那么南京师范大学司法鉴定中心是全国公认的笔迹鉴定中心;4、如果是工伤还可以以劳动局指定的鉴定中心。法院会酌情予以采纳。司法鉴定原则是怎样的1、司法鉴定机构必须是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定,经过省级以上司法机关审批,取得司法鉴定实施权的法定鉴定机构,或按规定程序委托的特定鉴定机构。司法鉴定人必须是具备规定的条件,获得司法鉴定人职业资格的执业许可证的自然人;2、司法鉴定材料主要是指鉴定对象及其作为被比较的样本。鉴定对象必须是法律规定的案件中的专门性问题,法律未作规定的专门性问题不能作为司法鉴定对象。如我国现阶段对司法心理测定、气味鉴别等尚未作为法定鉴定对象,其鉴定结论不能作为证据。而且鉴定材料的来源必须符合相关法律规定的要求;3、鉴定程序合法性,包括司法鉴定的提请、决定与委托、受理、实施、补充鉴定、重新鉴定、专家共同鉴定等各个环节上必须符合诉讼法和其他相关【法律法规】和部门规章的规定;4、鉴定的步骤、方法应当是经过法律确认的、有效的,鉴定标准要符合国家法定标准或部门标准;5、鉴定结果的合法性,主要表现为司法鉴定文书的合法性。鉴定文书必须具备法律规定的文书格式和必备的各项内容,鉴定结论必须符合证据要求和法律规范。【法律依据】:《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司法鉴定管理问题的决定》第二条国家对从事下列司法鉴定业务的鉴定人和鉴定机构实行登记管理制度:(一)法医类鉴定;(二)物证类鉴定;(三)声像资料鉴定;(四)根据诉讼需要由国务院司法行政部门商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确定的其他应当对鉴定人和鉴定机构实行登记管理的鉴定事项。法律对前款规定事项的鉴定人和鉴定机构的管理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3种观点: 南京法院认可的司法鉴定机构有哪些?南京法院认可的司法鉴定机构如下:1、南京金陵司法鉴定所机构住所:江苏省南京市江东中路303号03幢1单元11层,许可证号:320106008,认证认可:2009年获得中国合格评定国家认可委员会检查机构认可证书;业务范围:法医病理鉴定,法医临床鉴定(一般活体鉴定,听觉功能鉴定,视觉功能鉴定),文书鉴定(笔迹鉴定,文件技术鉴定),痕迹鉴定,执业司法鉴定人:22名。 2、南京脑科医院司法鉴定所机构住所:江苏省南京市广州路264号,许可证号:320105004,邮政编码:210029,法定代表人:张颖冬,机构负责人:韩臣柏,业务范围:法医精神病鉴定,能力验证:2009年度:精神状态鉴定和刑事责任能力评定满意,执业司法鉴定人:14名。3、江苏建壮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机构住所:南京市浦口区顶山都市产业园10幢,许可证号:甲150932001572,邮政编码:210029,法定代表人:包俭,机构负责人:陶凌;执业范围:代编代审投资估算、工程概算、标底、预算、结算和决算,提供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招投标代理及咨询,工程造价司法鉴定;执业司法鉴定人:15名。4、南京江北人民医院司法鉴定所机构住所:江苏省南京市六合区大厂葛关路552号,许可证号:320109012,邮政编码:210048,法定代表人:邵竹平,机构负责人:陆振海,业务范围:法医临床鉴定(一般活体鉴定,听觉功能鉴定,视觉功能鉴定),执业司法鉴定人:4名5、江苏省理化测试中心司法鉴定所机构住所:江苏省南京市龙蟠路189号,许可证号:320112016,邮政编码:210042,法定代表人:赵志强,机构负责人:贾涛,业务范围:微量鉴定(含产品质量分析),环境损害司法鉴定(污染物性质鉴定),执业司法鉴定人:27名。还有不懂的吗?
第1种观点: 南京法院认可的司法鉴定机构有哪些??南京法院认可的司法鉴定机构如下:1、南京金陵司法鉴定所机构住所:江苏省南京市江东中路303号03幢1单元11层,许可证号:320106008,认证认可:2009年获得中国合格评定国家认可委员会检查机构认可证书;业务范围:法医病理鉴定,法医临床鉴定(一般活体鉴定,听觉功能鉴定,视觉功能鉴定),文书鉴定(笔迹鉴定,文件技术鉴定),痕迹鉴定,执业司法鉴定人:22名。 2、南京脑科医院司法鉴定所机构住所:江苏省南京市广州路264号,许可证号:320105004,邮政编码:210029,法定代表人:张颖冬,机构负责人:韩臣柏,业务范围:法医精神病鉴定,能力验证:2009年度:精神状态鉴定和刑事责任能力评定满意,执业司法鉴定人:14名。3、江苏建壮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机构住所:南京市浦口区顶山都市产业园10幢,许可证号:甲150932001572,邮政编码:210029,法定代表人:包俭,机构负责人:陶凌;执业范围:代编代审投资估算、工程概算、标底、预算、结算和决算,提供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招投标代理及咨询,工程造价司法鉴定;执业司法鉴定人:15名。4、南京江北人民医院司法鉴定所机构住所:江苏省南京市六合区大厂葛关路552号,许可证号:320109012,邮政编码:210048,法定代表人:邵竹平,机构负责人:陆振海,业务范围:法医临床鉴定(一般活体鉴定,听觉功能鉴定,视觉功能鉴定),执业司法鉴定人:4名5、江苏省理化测试中心司法鉴定所机构住所:江苏省南京市龙蟠路189号,许可证号:320112016,邮政编码:210042,法定代表人:赵志强,机构负责人:贾涛,业务范围:微量鉴定(含产品质量分析),环境损害司法鉴定(污染物性质鉴定),执业司法鉴定人:27名。还有不懂的吗?
第2种观点: 法院认可的鉴定机构如下:1、如果是属于刑事案件,那么有相关的刑侦部门检察院鉴定中心、公安机关做出的鉴定做出的鉴定。法院予以认可;2、如果属于民事案件,那么由司法鉴定中心或者是法院的鉴定中心进行鉴定的证据予以认可;3、如果是笔记那么南京师范大学司法鉴定中心是全国公认的笔迹鉴定中心;4、如果是工伤还可以以劳动局指定的鉴定中心。法院会酌情予以采纳。司法鉴定原则是怎样的1、司法鉴定机构必须是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定,经过省级以上司法机关审批,取得司法鉴定实施权的法定鉴定机构,或按规定程序委托的特定鉴定机构。司法鉴定人必须是具备规定的条件,获得司法鉴定人职业资格的执业许可证的自然人;2、司法鉴定材料主要是指鉴定对象及其作为被比较的样本。鉴定对象必须是法律规定的案件中的专门性问题,法律未作规定的专门性问题不能作为司法鉴定对象。如我国现阶段对司法心理测定、气味鉴别等尚未作为法定鉴定对象,其鉴定结论不能作为证据。而且鉴定材料的来源必须符合相关法律规定的要求;3、鉴定程序合法性,包括司法鉴定的提请、决定与委托、受理、实施、补充鉴定、重新鉴定、专家共同鉴定等各个环节上必须符合诉讼法和其他相关【法律法规】和部门规章的规定;4、鉴定的步骤、方法应当是经过法律确认的、有效的,鉴定标准要符合国家法定标准或部门标准;5、鉴定结果的合法性,主要表现为司法鉴定文书的合法性。鉴定文书必须具备法律规定的文书格式和必备的各项内容,鉴定结论必须符合证据要求和法律规范。【法律依据】:《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司法鉴定管理问题的决定》第二条国家对从事下列司法鉴定业务的鉴定人和鉴定机构实行登记管理制度:(一)法医类鉴定;(二)物证类鉴定;(三)声像资料鉴定;(四)根据诉讼需要由国务院司法行政部门商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确定的其他应当对鉴定人和鉴定机构实行登记管理的鉴定事项。法律对前款规定事项的鉴定人和鉴定机构的管理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3种观点: 南京法院认可的司法鉴定机构有哪些?南京法院认可的司法鉴定机构如下:1、南京金陵司法鉴定所机构住所:江苏省南京市江东中路303号03幢1单元11层,许可证号:320106008,认证认可:2009年获得中国合格评定国家认可委员会检查机构认可证书;业务范围:法医病理鉴定,法医临床鉴定(一般活体鉴定,听觉功能鉴定,视觉功能鉴定),文书鉴定(笔迹鉴定,文件技术鉴定),痕迹鉴定,执业司法鉴定人:22名。 2、南京脑科医院司法鉴定所机构住所:江苏省南京市广州路264号,许可证号:320105004,邮政编码:210029,法定代表人:张颖冬,机构负责人:韩臣柏,业务范围:法医精神病鉴定,能力验证:2009年度:精神状态鉴定和刑事责任能力评定满意,执业司法鉴定人:14名。3、江苏建壮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机构住所:南京市浦口区顶山都市产业园10幢,许可证号:甲150932001572,邮政编码:210029,法定代表人:包俭,机构负责人:陶凌;执业范围:代编代审投资估算、工程概算、标底、预算、结算和决算,提供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招投标代理及咨询,工程造价司法鉴定;执业司法鉴定人:15名。4、南京江北人民医院司法鉴定所机构住所:江苏省南京市六合区大厂葛关路552号,许可证号:320109012,邮政编码:210048,法定代表人:邵竹平,机构负责人:陆振海,业务范围:法医临床鉴定(一般活体鉴定,听觉功能鉴定,视觉功能鉴定),执业司法鉴定人:4名5、江苏省理化测试中心司法鉴定所机构住所:江苏省南京市龙蟠路189号,许可证号:320112016,邮政编码:210042,法定代表人:赵志强,机构负责人:贾涛,业务范围:微量鉴定(含产品质量分析),环境损害司法鉴定(污染物性质鉴定),执业司法鉴定人:27名。还有不懂的吗?